我国各级政府推进保障房建设五年盘点
时间:2012-10-1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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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工程”强力推进 突破瓶颈攻坚前行——我国各级政府推进保障房建设五年盘点
我国自2008年以来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并计划在“十二五”期间覆盖全国城市20%住房困难家庭,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记者近期在京、津、沪、黑、鲁、苏、赣、粤等地采访看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各地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列为“一号工程”,克服时间紧、资金缺、拆迁难等一系列难题,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一路攻坚前行,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
目标考核“约谈问责” 保障房建设进展顺利
记者在多地采访看到,许多县市多个保障房工程都在同时开工。被采访的地方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各级领导非常重视保障房建设,加之工程量较大,因此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都不敢松懈。
黑龙江省把保障房建设和农村泥草房改造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号工程”全力推进,通过倒排工期,努力克服高寒地区有效工期短等难题,确保工程进度。2008年以来,全省共建设改造住房300余万套,建设规模居全国前茅。
天津市连续5年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20项民心工程之首,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扩大保障房建设规模,形成了较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山东省把保障房建设和房地产调控作为民生实事,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靠前抓。
广东省广州市2011年计划建设保障房4.5万套,但国家最终下达给广州的建设目标是当年开工8.5万套,几乎超出一倍。“虽然难度巨大,但我们坚决服从中央决定,把保障房建设当成政治任务,克服资金、土地、人力困难,顺利完成任务。最终全年开工达到了8.6万套。”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前期处副处长徐明贵说。
为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多省启动实施了约谈问责机制。今年1月,江西省7个县市区负责人因为保障房建设进度缓慢被约谈。自2011年以来,黑龙江省已先后对46个保障房建设阶段性进度落后的市县约谈问责。
山东省副省长夏耕说,保障房建设不仅是经济问题,还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要克服松懈情绪和短期心理,切实做到信心不动摇、方向不改变、力度不放松,扎实抓好相关工作。
政府主导多方投入 “八仙过海”筹集资金
为推进保障房建设,国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仅2011年中央财政就分批下达了1522亿元补助资金,但相对于全年超过1.3万亿元的总投资来说仍然缺口巨大。面对保障房建设时间集中、任务量大的特点,各级地方政府在加大财政投入同时多方筹集资金,为大批量保障房保质保量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主动担起“保民生”之责。广东省设立省级公共租赁住房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和引导全省欠发达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各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等渠道,多渠道落实保障房建设资金。2011年全省共完成保障房建设投资267亿元,今年已累计完成投资128.8亿元。
天津市通过市财政预算投入、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渠道,确保租房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预计“十二五”期间,政府将为此投入资金约229亿元。
今年,山东省各级财政已筹集保障房建设资金147.21亿元。省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8亿元,比去年增长33%。市、县两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共落实资金85.82亿元。
黑龙江省保障房建设和农村泥草房改造每年需投入建设资金800亿元以上,国家每年补助约120亿元,其余部分需地方配套和自筹。几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已累计投入资金346.8亿元。
各地还积极采取市场化手段筹集保障房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建筑材料集中采购优惠等办法多渠道筹资。
创新方式保证供地 给足政策让利于民
房屋征收拆迁被称为“天下第一难”。面对拆迁户期望值高、诉求多与保障房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形成的矛盾,各地积极主动创新供地方法,给足拆迁政策,努力让保障房工程早惠民、多惠民。
天津市单列保障房用地,在全年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加快保障房项目选址地块的征地拆迁整理和供地审批。2008年至2012年间,天津保障房建设供地达1988公顷,为同期计划的186%。广东省深圳、珠海、惠州、中山、河源等市也储备了优质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为“十二五”期间保障房建设奠定了较好基础。
山东省要求,全省各地要及早确定2013年建设计划和项目。计划项目尽早预选地 块,开展立项、规划工作,履行用地报批手续。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提前开始组织房屋征收补偿,力争计划下达后立即开工建设。
部分城市采取“先建后拆”模式,由政府出资、出地和组织,预先开工建设大型保障房社区用于异地安置。目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先建后拆”总规模已达700多万平方米。这种模式既缓解了居民临迁之苦,又有效防范了资金链断裂、回迁房盖不完群众不能入住等风险,受到百姓欢迎。
在保障房建设中,各地还坚持惠民理念努力实现“好事办好”。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说,上海自2002年启动建设动迁安置房,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价格,定向供应旧城区改造和市区重大动迁工作,通过提供合适的实物房源,使数十万家庭受益。黑龙江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孙宇说,全省制定了拆一还一、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税费减免、最低保障户型40平方米等惠民政策,受到群众欢迎。哈尔滨市“民生尚都”小区周边商品房价格现为每平方米六七千元,而经济适用住房售价每平方米仅3000多元,“拆一还一”等政策给每户棚改回迁居民带来财产性收入约20万元,回迁群众获益匪浅。
摘自新华网 2012-10-14 作者:孙英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