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出建筑色彩管理办法 外墙需暖色系浅色调
时间:2012-11-27 08:59 浏览量:244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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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市市区建筑色彩管理办法》,确定建筑外立面色彩主色调以暖色系、浅色调为主,基调色、辅助色和强调色之间的配色应当协调、平衡,快速路、主次干道以及公路、铁路、通航河道两侧建筑外立面基调色宜采用同色系或相近色系色彩。这是无锡市首次出台建筑色彩管理办法,期待在城市色彩规划的引导下,建设一个典雅美丽的新无锡。   规划人士介绍,作为城市景观的主要因素,建筑色彩往往能先声夺人,给人以最初又最深的印象。近年来,北京、南京、徐州、张家港等城市相继出台了城市建筑色彩管理的相关措施,以塑造和谐优美、独具特色的城市形象。无锡市这次制定的建筑色彩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为市区1622平方公里区域,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已建建筑(含附属设施)的色彩管理,涵盖了市区范围内所有地域和全部建筑。   办法规定,工程项目规划伊始,市城乡规划部门就要提出建筑色彩控制的设计要求,明确建筑外立面的控制色谱或推荐色谱;特殊地区、重要地段、重大项目的建筑外立面色彩,应当组织专家论证;未按批准的建筑色彩进行建设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专家表示,在和谐统一、丰富有序的原则下,建筑色彩可根据城市功能的不同有所变化,如行政中心或市民广场的色彩一般应凝重一些,区别于商业区的活跃和居住区的素雅。   造成城市色彩混乱的一个重要根源是户外广告色彩的无序运用。大面积色彩艳丽、色度饱满的灯箱、横幅无规则地置放在城市建筑的屋顶、立面或街道广场上,甚至一些标志性建筑也披挂上花花绿绿的广告,将整个城市色彩切割得七零八落、平庸怪艳。此番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筑室外环境中的户外广告、景观小品、围墙院落、大门及门卫等设施的色彩,应当与建筑本体色彩相协调。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建筑,其外立面色彩应保持原有风貌特色,而周边景观环境色彩也应当与之相协调。   破旧不堪、有碍观瞻的建筑立面形象,在国内不少城市的老城区屡见不鲜。无锡市规定,今后已建建筑外立面应依法定期清洗、粉饰,保持整洁、美观和完好;外立面褪色、破损的,建筑产权单位或产权人要及时按照原外立面色彩进行涂装、修复。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已建建筑色彩影响市容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摘自《无锡日报》周晓方 201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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