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推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回访制度
时间:2013-05-27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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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出台《建设工程招投标回访制度》,对市本级范围内已完成招标的所有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的招标人、中标人等实行回访,加强事后监督。
该局要求,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向服务对象了解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过程中,对建设规划局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评价;了解已招标项目工程进度及合同履约情况;了解在合同履约和竣工结算过程中,涉及招标文件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和获取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调整和改进措施,经商议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反馈。对于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座谈形式集中反馈。推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回访制度对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三项规范”、促进招投标公开透明运行具有积极意义。
摘自《中国建设报》 2013-05-23 林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