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共保障房将实行“租售并举”
时间:2013-06-14 10:24 浏览量:251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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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河北省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今年年内该市将实行公共保障房购买政策,计划将2009年以前入住两年以上的共2385套公共保障房,逐步进行试点出售。对其他入住的保障房小区,今后也将按计划逐步实施“租售并举”政策。 据介绍,今年年内实行的“租售并举”政策,将对政府持有的保障房,以租为主,在房源充足的前提下,按照承租人自愿的原则,向承租人进行出售,而出售价格将由物价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参照同地段、同品质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确定。 这一政策实行后,承租人可一次性付款购买,也可以分期付款、分段计价方式购买,入住满5年且取得全部产权后可转让交易。出售资金全部用于保障房建设和管理,以缓解资金压力,保证保障房建设的长期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首批可购买的房源为石家庄市2009年以前入住两年以上的公共保障房,包括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共2385套。按照计划,近期进行试点出售,且今后将逐年按计划对其他入住的保障房小区逐步实施“租售并举”。 目前,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正在和物价等相关部门制订相关具体条款和购买程序,关于产权等相关问题也在进一步协商中。 摘自《中国建设报》 2013-06-10 李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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