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查房地产中介21类违法违规行为
时间:2013-08-07 11:15 浏览量:224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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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工商局日前联合召开部署会,印发《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严查中介机构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炒卖房号、不按规定收取中介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自7月至11月历时5个月,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巩固提升3个阶段,主要针对21类违法违规行为:未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诱导购房人违反住房限购政策,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为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提供便利;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侵占、挪用房屋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担保服务;泄露委托人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炒卖房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未公示经纪服务收费标准;隐瞒房屋交易信息,赚取差价;不按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两家以上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经纪业务,向委托人增加收费;未经注册登记擅自开展经纪活动;超资质范围从事经纪业务;未在经营场所公示相关证明材料;使用无经纪资格人员从事租赁经纪活动;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客户资金;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对经纪的房屋和服务虚假宣传;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 摘自《中国建设报》 2013-08-05 张家成 赵星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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