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授予集团四户家庭 “和谐家庭”称号
时间:2014-07-29 04:15 浏览量:2196 次
字体
近日,在云南省总工会开展的2014年“和谐家庭”创建评选活动中,四公司直管四部职工顾丽萍一家、二公司付文燕一家、总承包公司沈继林一家,安装股份公司张朝凤一家被授予“云南省和谐家庭”称号。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社会离不开家庭和谐。追求和谐是中国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和基本精神,和谐以和睦为前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家庭、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保障。据悉,获得此称号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家庭成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二、家庭成员积极进取、勤奋好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三、夫妻互敬、互爱、信任、理解,家庭和睦、民主、平等、幸福;四、树立科学家教理念,子女成长良好、品学兼优;五、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孝敬父母、敬老养老、兄友弟恭;六、邻里和睦、相互谦让、与人为善、助人为乐;七、勤俭持家、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热心公益事业,爱护公共环境。 【记者、责任编辑:赵春燕】

记者:
摄影:
责任编辑:
微信扫一扫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