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切实保护和传承好徽派建筑特色,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延续徽派建筑特色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到2015年完成各类相关保护规划编制,使核心区(黄山市和宣城市绩溪县、旌德县、泾县)徽派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意见》规定,核心区要组织开展徽派古建筑认定工作,全面调查徽派古建筑的分布、数量、保存现状等情况,并建立文字、图片、录像等历史遗存档案。同时,以就地保护为主,将徽派古建筑保护纳入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整治规划等工作中,加强徽派...
时间 :201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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