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时间:2013-07-12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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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县城及以上城市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在查清现状的基础上,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审核和审批工作。
《通知》要求,2018年年底前,全省基本完成城市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配套完善排水防涝设施,有效缓解城市内涝问题。2020年,全省县城及以上城市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科学规划,抓紧研究确定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目标,提出工作落实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
一是尽快制订暴雨强度公式,合理确定雨水管渠设计的暴雨重现期,为全面评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和风险、科学制订城市排水防涝建设规划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进行普查,全面评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和风险,合理确定设施建设标准。将城市排水防涝实施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城市建设用地地表径流控制作为强制性要求,纳入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规划编制步伐,明确排水出路与分区,科学布局排水设施改造与建设、雨水滞渗调蓄设施、雨洪行泄设施、河湖水系清淤与治理等建设任务。
三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与管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擅自变更规划或降低设计标准。加强规划执行中期评估,加大规划实施监督与管理力度,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摘自《中国建设报》 2013-07-09 王玉华 薛学轩 钭海军